深度瞭望台2025年08月04日 23:47消息,道歉并赔偿!数码博主因发布虚假测评被判定侵权。
南都讯记者赵青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12个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广州互联网法院有一个案例入选。
江某是某社交平台上的加V用户,拥有超过10万的粉丝,账号认证为“数码博主”。 在当前信息传播迅速的环境下,像江某这样拥有一定影响力的自媒体创作者,往往在特定领域内具备较强的号召力和专业性。作为数码领域的博主,其内容不仅影响着粉丝的消费决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塑造着公众对科技产品的认知。这类账号的存在,既反映了社交媒体时代个人影响力的增长,也凸显了专业内容在舆论场中的重要地位。
2021年2月至5月期间,江某在未实际进行测试的情况下,通过选择性拼接转载差评、使用侮辱性语言或自行编造未经验证的测评内容,发布针对某终端公司电子产品的评价信息,并运用“圾皇”“垃圾”等词汇对该企业产品进行讽刺和贬低。
某终端公司认为,江某发布的虚假测评信息损害了其企业形象,侵犯了其名誉权,因此要求江某立即删除相关侵权内容、公开致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我认为,企业在面对网络上的不实言论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正当的。然而,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个人在发表观点时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言论引发法律纠纷。同时,公众在关注此类事件时,也应理性看待,区分事实与主观臆断,避免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
法院认为,作为“数码博主”的江某所发表的原创评论缺乏客观依据,其本人并未对相关终端公司产品进行过实际测试或体验,也未进行合理的核实;同时,其言论明显超出正常评价的范畴,属于以贬低他人为目的的恶意攻击性评论。
同时,江某在转载信息时亦未尽到与其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而是选择性转载差评、侮辱性言论,篡改原文内容,主观恶意明显。其通过自行杜撰及拼接转载的方式发布的测评信息侵害了某终端公司的名誉权。
法院一审判决江某向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及合理开支2.6万余元。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从案件结果来看,法院在认定责任的基础上,既要求江某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也强调了公开赔礼道歉的法律意义,体现了对当事人名誉权的尊重。此类判决不仅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明确的处理方向。同时,双方未上诉,反映出对判决结果的认可,进一步增强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产品测评是互联网经济中一种常见的市场评价形式。测评人员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测试,对特定的商家、商品及服务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有助于消费者做出更明智的购买决策。
测评人员发表的言论应建立在真实测评结果的基础上,并对转载的信息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防止虚假的测评内容误导公众,损害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名誉权,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
本案中,法院判决认定测评博主因发布虚假测评内容需承担侵权责任,此举对规范网络虚假测评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具有积极促进作用。